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

对象

我向前辈说:“哎呀,我常在自嘲呢!我可以用十分钟打一篇部落格,但是我用了三天依然打不出一篇文章!”

前辈说:“因为你知道你的部落格对象是谁,你在打字给他看啊!”

今夜,我才发现,我还有写部落格的习惯,是因为你。

只有回到部落格的世界,我才感觉到你的存在。

好像在跟你说着话,觉得你在看着。

或许这是个自欺欺人的表现,可是,我好像习惯了...

不是说想依恋什么,不过,就是个生活模式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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